6月25日,人民日报从公安部获悉,2022年12月12日14时20分,中老警方对凶手飘沙·劳杰沙开展抓捕行动。果断开枪当场重伤其后抢救无效死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这是中老两国禁毒部门开展情报合作、协同行动的又一成功案例,有效震慑了跨国贩毒势力嚣张气焰,为区域执法安全合作树立了新典范。
飘沙·劳杰沙是2021年12月4日在境内对五名非法入境的老挝籍毒贩开展缉毒执法行动中,遭遇其中一名持枪毒贩开枪拒捕,中国移民管理警察蔡晓东勇斗持枪毒贩,不幸中弹壮烈牺牲的凶手。
蔡晓东生前是西双版纳边境管理支队执法调查队副队长,长期从事缉毒工作。从警15年,累计缴毒1.6吨,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蔡晓东牺牲后,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生前最后使用的警号377083予以保留。
蔡晓东是中国禁毒战线上的一颗明星,他用生命捍卫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用忠诚书写了警察的荣耀。他的牺牲让无数人痛心不已,他的英雄事迹激励着无数人奋勇前行。他的凶手被击毙,是对他的最好悼念,也是对他的最好安慰。
本来是值得恭喜的事情,但是却又报道表示,包头某局的公职人员,吸毒被处理后,竟然还能在公务员的岗位工作。当网友质询,官方的回应竟然是,“昆都仑区农林水务局工作人员现在就按普通干部用了”。还能这么处理的?这是个回应是什么样的态度?
公职人员吸毒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而且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序良俗。他们不配担任公务员,不配享受人民纳税人的血汗钱。他们应该被严惩、清除出公职队伍,而不是被姑息、包庇、纵容。他们应该向社会和人民道歉,而不是继续享受特权和待遇。
根据相关法规,吸食毒品的公职人员应该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情节严重的,如多次吸毒、吸毒成瘾的,一般会给予开除公职处分。而包头这位公职人员,据网友举报,已经吸毒两次被抓,第一次拘留15天,第二次强制戒毒两年。这样的情节已经非常严重,为什么还能保留公职?难道是因为他是事业编制人员,就可以享受不同的待遇吗?难道是因为他没有复吸,就可以忘记他的罪过吗?难道是因为他工作态度积极,就可以原谅他的危害吗?
这样的处理结果,无疑是对法律法规的漠视和践踏,对社会公众的愚弄和欺骗,对缉毒英雄的侮辱和亵渎。这样的处理结果,无疑是给其他公职人员和社会群众传递了一个错误的信号:吸毒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不被抓住或者不复吸,就可以继续当公务员。这样的处理结果,无疑是给禁毒工作带来了巨大的阻力和挑战:缉毒警察冒着生命危险去打击毒品犯罪,而有些公职人员却在背后偷偷吸食毒品,这是多么讽刺和悲哀!
我呼吁有关部门和单位,立即对包头这位公职人员进行重新审查和处理,依法依规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呼吁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禁毒教育和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和惩治吸毒行为,维护公职队伍的清廉形象和社会信誉。
呼吁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对缉毒英雄的宣传和表彰力度,树立他们的典型和榜样作用,激发全社会的禁毒意识和责任感。
我们要为缉毒英雄正名,不能让他们的牺牲白费,要让他们的精神永远流传。应该要为吸毒公职人员清理门户,让他们无处藏身,让他们付出代价。社会应该为禁毒事业奋斗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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