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廖振杰)4月6日,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已启动2023年度上半年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即日起至4月30日,可申报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
记者了解到,年龄在40周岁以下,满足这些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可申报:获得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颁发的人才表彰奖励、人才计划称号;获得国家级奖项(排名前5)、省部级奖项(排名前3);获得四川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认定;博士后期满出站;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博士毕业或一流建设学科博士毕业;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四川技能大师、四川工匠、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铜牌以上奖励,或在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等高技能人才;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或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申报符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标准的有关职称等。申报人须根据个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对口的职称系列、专业进行申报,按照相应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当年度公布的职称申报通知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内部公示,填写《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报送至省专家服务中心。省专家服务中心审核后将报送相应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查,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对申报人能力、业绩等进行审查,然后采取评审、答辩、业绩展示等方式开展评审工作。拟通过的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省人社厅按照有关程序确认并发放电子职称证书等资料。应当注意的是,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受到刑事处罚的不得申报。申报人的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等条件不受申报限制,但其他基本条件均应达到我省相应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申报人已通过评定使用过的业绩成果,不能在申报评定高一级职称时再次重复使用。中央在川单位人员参加本次评审,应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向省人社厅出具委托函,经省人社厅同意后报送评审材料。申报职称系列、专业方向与实际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的,或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等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标签: